近日,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全文如下。
对重点农业企业2022年内新增贷款,省财政对实际获得贷款利率的50%给予贴息,贴息利率不高于5%。贴息期限不超过1年,已享受其他财政贴息政策的企业贷款,不再享受本项贴息政策,实际应贴息金额低于1万元的不予贴息。
现对2023年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创建名单予以公布,包括50个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40个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和200个农业产业强镇。
为加强新时代云南水土保持工作,建设“绿美云南”,争当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夯实家庭农场在农业强省建设中的主体基础,制定本意见。
为有序推进全省生态农场建设,加快生态低碳农业发展,制定本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