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评定“娄烦县腾凯家庭农场”等238家家庭农场为“2023年省级示范家庭农场”,运城市盐湖区、文水县、曲沃县、大同市云州区、平定县5个县(区)为“家庭农场示范县”。根据监测结果,取消“清徐县清源镇东范庄村阳光种植家庭农场”等26家监测不合格家庭农场省级示范家庭农场称号。
拟定2023年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筹建名单,现将名单予以公示。
41个区域公用品牌和735个企业和产品品牌入选2023年云南省绿色云品品牌目录。
为进一步推进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为加强中国农业农村重大科技新成果遴选工作,确保工作规范性、科学性和权威性,我会制定了《中国农业农村重大科技新成果遴选办法》,现予以印发。
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快推进品牌强农的意见》《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海南省农业品牌建设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