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云农企〔2017〕6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要求,决定开展2022年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监测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云发〔2022〕1号)文件关于扎实抓好农业市场主体倍增的要求,进一步培育壮大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队伍,决定开展第十七批云南省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为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按照《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22年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计财发〔2022〕13号,以下简称《通知》)有关政策要求,现就做好2022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切实落实《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6号)有关要求,科学规范推进农田防护林建设,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为进一步提升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装备配备水平,强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条件保障,确保执法装备满足新时期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需要,我部对2019年制定的《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基本装备配备指导标准》进行了修订,
请结合本地实际贯彻执行,指导推动各城市特别是大中城市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切实抓好“菜篮子”产品保供稳价工作,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活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