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 农业农村部法规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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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06 11:10:31
农法发〔2022〕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
为进一步提升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装备配备水平,强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条件保障,确保执法装备满足新时期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需要,我部对2019年制定的《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基本装备配备指导标准》进行了修订,形成了《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基本装备配备指导标准(2022年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基本装备配备指导标准(2022年版)
农业农村部
2022年5月24日





【查看政策原文: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基本装备配备指导标准(2022年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