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致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大会贺信精神,保护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根据《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2283号(2015年8月28日))规定,
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党委农办、政府农业农村部门和广大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勇于创新、锐意进取,顺利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阶段性任务,
《云南省实施招大引强专项行动若干措施》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办法》已于2022年11月3日经农业农村部第1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扩大内需战略规划纲要(2022-2035年)》,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为贯彻落实《“十四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深入推进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交通运输部决定组织开展第三批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创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