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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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08 11:59:37
为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关于突出抓好农民合作社发展、促进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的决策部署,深入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行动,通过典型示范带动、以点带面扩展,积极打造合作社领域“领头雁”,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按照《自治区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评定及监测办法》(新农经规〔2022〕7号),组织开展了第七批自治区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申创工作。经审核,拟定138家农民合作社为自治区级示范社,现将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3年11月7日-13日。
监督举报电话:自治区农村合作经济发展指导中心
0991-5596029
附件:第七批自治区农民合作社示范社拟评定名单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2023年11月7日
附件
